賴姓男子今天在臉書群組貼文指出,他昨天晚上在大里橋發生車禍,當時他「趕勤務」,有開啟警示燈及鳴笛,徵求拍攝到車禍過程影像的行車紀錄器,卻引來車禍對方家長怒PO女兒被撞的慘狀,大罵:「動了6小時手術,連來看都沒有」,「你需要上班,別人就不需上班」,並憤怒留言「法院見」。
賴男在臉書「大里霧峰在地人」群組留言,他在11月12日晚上經過大里橋,在趕勤務,要去救援,他開車時有開啟警示燈及鳴笛,徵求提供行車紀錄器,並張貼出車禍現場照片。
此舉引來1名網友留言怒批:「鳴笛就可以撞執行的人?你不是救護車不符合法規,鳴笛就可以闖紅燈」,並張貼一張臉龐有多處血跡女子躺臥病床的照片,指稱「我女兒被你撞成這樣,動了6小時的手術,連來看他都沒有,你說你需要上班,別人都不用上班就是了」。
賴男回覆指出:「我沒有撞他們,是那個男生騎很快撞我車頭,我的時速只有20而已,你要不要詢問那個男生到底期(騎)多快,時速多少?是否有超速?」。對方家長為此遭惹怒留言:「法院見」。儘管賴男留言表示,他深感抱歉,有誠意解決,「但誰對誰錯也要警察機關去調查」,再度引起網友抨擊。
有網友罵,不屬於法規執行公務可鳴笛,享有優先路權的公務車輛,就是闖紅燈;也有人罵他的車輛怎麼看,也不像特種車;有人質疑,你是警察開警車?還是救護車?不是的話,你憑什麼開警示燈、開鳴笛?
警方指出,20歲賴男12日晚間21時53分開車沿大里區大里橋內側左轉往環中東路七段方向行駛,19歲的陳男騎機車載劉女,嚴國光路一段往大里橋直行,雙方在路口發生車禍,賴男及陳男均手腳擦傷,酒測都無酒精反應;劉女則牙齒斷裂、手腳多數受傷。
至於賴男是否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非法改裝警示燈等,警方正進一步調查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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