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李姓男子追求網友王姓女子不成,竟公然當街騎車綁走王女,期間王女向路人呼救未果,直接被載回李男住處軟禁14小時。王女最後趁隙奪回手機向友人求救,報警下脫困,高雄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李男8月,可上訴。
2020年9月王女和李男是網友,兩人相約見面時李男提出交往要求,王女以自己上一段感情還沒處理好、還需要時間為由拒絕。
沒想到李男無法接受,竟從機車置物箱裡拿出一把短刀劫走王女手機,還逼王女坐上機車跟自己回家,一路上王女不斷試圖向路人呼救但都沒人理她,最後被載回李男住處,軟禁14小時。
所幸王女軟禁過程沒有遭到侵犯,還趁李男不注意搶回手機,聯絡友人幫忙報警。李男辯稱王女當時心情不好有輕生念頭,才會帶她回住處安撫,並非軟禁。
高雄地院根據王女傳給友人「為什麼不讓我回家」、「當他把我手機搶走、逼我按密碼」、「我好害怕」的訊息,認定王女非自願留在李男住處,證明行動自由遭到剝奪,依妨害自由罪判李男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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