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9年多的新創公司Grab,事業源起於馬來西亞,後來把總部搬到新加坡。打從一開始,Grab只有網路叫車服務,但現在從食品配送、行動支付、保險商品到投資項目等不同業務,在東南亞8個國家內約465個城市,都看得到Grab影子。
Grab在東協地區的競爭對手,包括星國電商Sea,以及印尼最大新創GoTo等等。根據統計,至2025年,東南亞的網路經濟金額可望再成長一倍,達到3600億美元規模。
Grab認為,自己能到美國上市,表示有著6.5億人口的東南亞地區,都有機會在西方世界嶄露頭角並發光發熱。
一旦Grab順利在紐約掛牌,最大受益者是日本軟銀,以及早在2014年就已投資的中國大陸滴滴出行。另外的大股東還有日本豐田汽車、美國微軟,以及日本三菱日聯銀行等。
至於原本是競爭強敵的Uber,在業務經過5年的激烈廝殺後,這家美國網路新創決定讓出東南亞所打下的江山,並於2018年成為Grab另一個股東。
不過,產業分析師指出,東南亞網路叫送餐點,以及線上金融服務業者不少,但真正可從中獲利的可說寥寥無幾。
以Grab來說,9月下修全年淨銷售額目標,因為新冠疫情未來不確定性,更嚴格的社交禁令搞不好又會捲土重來。另外,第3季營收短少9%,息前稅前折舊前攤提前的虧損(EBITDA)擴大66%至2.12億美元。
但Grab指出,衡量電商營運表現的GMV(網路平台交易金額),同期卻大增32%達40億美元,且創新高紀錄。另外,Grab也誓言將在2023年時,EBITDA項目將不再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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