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將屆,衛生局針對轄內餐飲業、賣場超市及傳統市場攤商等販售湯圓進行稽查,並將違規產品回收。(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冬至將屆,衛生局針對轄內餐飲業、賣場超市及傳統市場攤商等販售湯圓進行稽查,並將違規產品回收。(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21日是冬至,新北市衛生局針對轄內餐飲業、賣場超市及傳統市場攤商等販售湯圓進行稽查,抽驗湯圓防腐劑、漂白劑、著色劑、順丁烯二酸及順丁烯二酸酐總量,共抽驗32家,當中有3家攤商紅白湯圓不合格,2家來自同一製造商,除命製造業者回收產品,衛生局並各開罰3萬元。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湯圓屬傳統糕餅類可添加防腐劑,標準為每公斤1公克,這次檢驗不合格的3家湯圓產品均防腐劑超標,2家店在樹林區、1家新莊區,其中2家來源為同一食品行,分別超標1.62倍、1.48倍;另1家貨源來自私人工廠超標2.06倍,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命供應商回收違規產品,並各開罰3萬元。

2家供應商均坦承添加超標防腐劑,其中食品行製作100斤,回收69斤;私人工廠製作10斤,均已賣完。許朝程提醒,因防腐劑加熱後可能溶出,吃多了易腹瀉及刺激腸胃,提醒民眾少喝湯,而攤商也因慎選有信譽的製造商,避免自身商譽遭波及。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注意食材來源及品質,民眾選購湯圓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的商家,且挑選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食品,切勿購買來路不明、顏色鮮豔、慘白,及口感過於Q彈,或富有濃郁香味的產品,此外,湯圓應確保煮熟並儘早食用完畢,以確保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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