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名女子在路上撞到施工的用具,額頭流血有一個傷口,被工地負責人帶去醫院急診,不料賴姓護理師竟在醫師看診後,佯稱要進行身體評估,將她帶到診療室後伸手摸胸部,台北地方法院依因醫療關對其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判刑8月。可上訴。
賴男去年9月擔任某家大型醫院的急診室護理師,同年9月3日下午1點多,被害女子因額頭受傷前往醫院急診部就診,經醫師看診結束,由賴男依醫囑處理傷口竣事後,獨自在候診休息區等候陪同者繳費。
賴男認有機可乘,要求她進入設有圍簾之診療室,佯稱為她進行身體評估,她因頭部受傷昏沉,誤認仍有續行醫療行為之必要,隨同賴男進入設有圍簾、未上鎖之急救診療室,賴男在急救診療室內將她上衣掀起,伸入胸罩內抓捏她的胸部。
台北地院考量賴男是醫院護理師,所面對者係求診醫治之弱勢病患,卻為一己之私而對已醫治完成之被害女子乘機猥褻行為,且犯後推諉塞責,毫無悔意,倘未予以有效之處分,日後恐有再犯之情,不特定之女病患有受害之危險,不宜予以輕縱,判刑8月。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