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男子在軍中服役時,先是偷取鄰兵的S腰帶,又因不服班長管教,竟在長官前往其住處時,突然亮出斧頭說,「我本來想拿斧頭砍班長」等語。桃園地院審結,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等罪,應執行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自2018年7月入伍,服役於陸軍裝甲部隊二兵,而同年12月間,黃男在寢室內找不到自己的S腰帶,便偷走鄰兵的腰帶。

此外,隔年3月間,黃男不滿班長對他的管教與肢體觸碰,竟在營長、連長、輔導長、士官長、副排長與班長一同前往其住處進行關懷訪問時,突然亮出斧頭並放在桌上嗆說,「我今天本來要拿斧頭砍班長,而且在班長身後我還預置了鐵棍跟菜刀!」等,班長聞言後內心產生極大的恐懼,遂向上呈報,全案經由檢察官偵結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黃男所說的話在一般社會通念之下,會讓人產生人生安全的恐懼,且班長也證稱,在黃男說話的當下,他因害怕而向後退,以防發生意外,顯見班長因黃男的話語心生畏懼,客觀上已屬於恐嚇。

再者,法官還發現,黃男曾個人的LINE首頁刊登「Tomorrow is your death sentence」(意即明天將是你的死刑)並配上斧頭的表情符號,且事發前一天,黃男傳訊給連長說,「如果明天沒有我要的答案,這樣你要好好保護班長」、「不然他可能會受傷」等,由此可知,黃男主觀上恐嚇意味明確。

此外,雖黃男稱案發當時是受到藥物影響,無法控制自己,但法官勘驗證據認定,雖黃男曾於同年2月間嘗試輕生獲救,經醫院開立藥物,以助緩和情緒;法官認定其所服用的藥物是為了穩定情緒,且藥物劑量極低,實在難認服藥會導致黃男無法控制自己。綜合以上,法官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竊盜、恐嚇等罪,應執行黃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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