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討論酒駕修法,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指出,109年開始酒駕再犯被吊銷駕照要使用酒精鎖,不過成效不彰。對此,交通部次長陳彥伯坦言確實成效不好,他們也注意到問題,將來會修法要求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而需要重考駕照者,考試時必須要開有酒精鎖的車來考。
葉毓蘭表示,一個酒精鎖價格約3萬,但是被抓到沒裝酒精鎖,只罰6000到1萬2000元,很多民眾就會心存僥倖,賭不會被抓到,警察去年1到11月抓到738件未依規定裝酒精鎖,現在的規定顯然無法嚇阻民眾,反而累死警察。
陳彥伯表示,統計至110年12月重新考領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者,共2598人,真正有酒精鎖登記的卻只有103輛,效果確實不佳。
陳彥伯說,主因是修法沒有規範考領駕照時要開一部有酒精鎖的車,目前已經規劃朝這方向修法,規定重考者要有一台有酒精鎖的車才准許考,已經看到這問題,正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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