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新增觀光局回應)國營事業及建商捐款4.5億改建壽山動物園,高雄巿議會國民黨KK政線6日表示,審查預算時發現,這些「不勉強的樂捐」未列在111年度「捐獻及贈與收入」歲入科目,歲出部分,觀光局也只列新建空中廊道工程5000萬,完全看不到4.5億要用在哪裡。

KK政線成員陳麗娜表示,新動物園計畫總經費5億,這筆歲出未列在110年預算裡,仍於去年8月開工,當時主持典禮的副巿長林欽榮指出今年9月就能全區開放。既然是1年就做完的工程,照理觀光局應會編足新動物園運動的5億歲出,然而只編了「壽山動物園空中廊道新建工程」5000萬。這5000萬是市府自籌款,國企和建商的4.5億就憑空消失了,完全不知道要用到哪裡去。

她質疑,新動物園工程只編5000萬,但今年9月就能趕在市長選舉前開放,這樣看起來動物園改建就只需要5000萬而已,那麼其他的4.5億到底要花到哪裡去?所謂的樂捐,會不會只是假借動物園改建而五鬼搬運、乾坤大挪移?

KK政線另名成員李眉蓁也表示,111年總預算案「捐獻及贈與收入」共12.24億元,這些是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的睦鄰基金,受贈對象有各局處、各區公所,但觀光局「捐獻及贈與收入」是0,代表4.5億並未列入觀光局今年度的捐獻贈與收入。這是打算逃避監督,還是故意藏錢?

李眉蓁表示,總預算是市政府施政計畫的呈現,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要清清楚楚。如果國企和建商樂捐的錢可以不必列入總預算、不必接受議會審查,那市府豈不是可以「無樂不捐」,隨時都可以找名目樂捐?這樣一來,預算制度如何維持?議會還能如何監督?

觀光局回應,高市府推動「新動物園運動」改造老舊的壽山動物園,5億經費來自預算編列及公民營企業認養參與,包含高市府自行編列1億2150萬元預算,以及由不同領域企業認養的1億7150萬元,此外,高市府更積極跟中央合作,爭取經費。

觀光局表示,高市府在102年訂定《高雄市壽山動物園動物認養辦法》,第7條即表明,「主管機關應就認養款項設置專戶存管,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並定期公開其收支及運用情形。」高市府也依法在壽山動物園網站上公開「102-110年動物認養收支表」與「108-110年動物認養名單」,無論是收入明細或是支出用途皆記載詳實。

關於國營事業捐助部分,市府說明,依《電業法》第65條規定,高市府依法提出申請計畫。經費法源是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中央政府各事業單位協助地方建設的『捐助』,於編列購建固定資產預算時(如:不動產、廠房),以不超過專案計畫工程預算之1%為原則。」由於台電公司刻正進行興達電廠燃氣機組興建工程,故高市府申請經費完全符合相關規定。捐助經費須待國營事業董事會審查通過,並經經濟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目前皆在程序中。

觀光局說,壽山動物園於去年8月動工,全區分區改建,各項工程皆依循《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上網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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