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來了,各式南北貨、年菜上市,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稽查2家年菜餐廳,其中有1家餐廳的年菜使用大比目魚,菜單卻標示鱈魚,標示不實,螺肉罐頭過期9個月,依法各罰鍰4萬、6萬元。
嘉義市衛生局表示,配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11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抽查食品製造業2家、販售業10家及年菜餐廳2家,其中3家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查核及2家食品業者登錄經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現場抽驗40件相關成品、半成品或原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但有1家年菜餐廳查獲螺肉罐頭逾有效日期,罰鍰6萬元,還有菜單標示鱈魚類菜餚與實際使用食材大比目魚不符,罰鍰4萬元。
市府衛生局表示,自去年11月起會同政風人員查驗春節應景食品製造業、餐廳、賣場、超市、雜貨店、傳統市場的食品,抽驗海鮮水產品及其加工品、禽畜肉品及其加工品、米溼製品、冷凍調理食品、糖漬鹽漬果實類及蔬果等各種年節食品。
如蘿蔔糕、菜頭粿、魚丸、貢丸、福州丸、火腿、香腸、鱈魚絲、魷魚風味卷、豬肉乾條絲等共抽驗162件,檢驗二氧化硫、過氧化氫、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乙型受體素(瘦肉精)、動物用藥、農藥殘留、衛生標準、黃麴毒素、硼砂、亞硝酸鹽等項目,均符合規定。
市府衛生局表示,採買年貨時,最好察看食品包裝標示是否完整、食材天然色澤、有無刺鼻味等皆應列入考量,以確保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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