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名服役中的王姓士兵,三度上網PO文「私密我,約時間約地點,我隨便你玩,讓我有機會成為你的小狼犬」企圖賣淫,還自拍下體勃起的「長槍照」PO網證明工具性能良好,甚至強調只要花1千元「每天給你公狗腰」,但有民眾看了深感噁心不適立刻報警,王姓士兵被依散布猥褻文字、影像罪判拘55天,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記載,王姓士兵於民國109 年9月即1月,連續三次在社群軟體「Twitter 」帳號,以「老王」名義PO文,內容寫著「給我一個機會,現在開放預約,只要匯1000塊給我,匯款完拍收據給我看,私密我,約時間約地 點,我隨便你玩,讓我有機會成為你的小狼犬」、「#夫妻情侶開放約」、「給我一個機會,上我的車!做你一天的全裸司機如何?呢」、「我可以做你的狗嗎,每天給你公狗腰」等文字。

王男為了證明自己有「長槍」,以手機拍攝自己裸露、勃起之性器官照片5 張上傳到社群軟體上。但有民眾在網頁見到「長槍照」及內容後,深感非常不適,立刻向警方提出檢舉,經調查後循線查獲。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姓士兵將猥褻文字及照片上傳至「Twitter 」個人網頁,而該文字內容,主要是說明瀏覽上開網頁之人,均可以付費與王男從事性行為,該照片內容則是王男裸露、呈勃起狀態之生殖器,此未見有何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之價值存在,明顯僅係作為刺激或滿足性慾之用,此等文字及影像如公開呈現於眾,對一般人而言通常均感不堪或不能忍受而生排拒感,故屬猥褻文字及影像無誤。

法官也認為,王男又以網際網路上傳該猥褻文字及影像至「Twitter 」個人網頁,是將該猥褻文字及影像檔案散發傳布於眾,使登入「Twitter」網站、跟隨王男之特定多數人均可直接觀覽, 屬於「散布」行為。

法官審酌,王男雖然自稱壓力沉重,但客觀上並非無法採用適當方式予以排解,但王男卻不思此道,竟將猥褻文字及影像上傳至「Twitter 」個人網頁以供特定多數人觀覽,此舉不僅無從抒解個人壓力,也對社會善良風俗有所妨害,而王男上傳之網址為其個人「Twitter 」網頁,對社會法益之侵害程度不大,且所上傳張貼之猥褻影像是自己之生殖器,未涉其他第三人之隱私,惡性尚非重大,且王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因此依散布猥褻文字、影像罪判拘55天,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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