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15日報導,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14日通告,對正在申請的「冰墩墩」「谷愛凌」等429件商標予以駁回;對已經註冊的「雪墩墩」「谷愛凌」等43件商標宣告無效。近年來,大陸多次對正處於申請中的惡意搶註商標予以駁回。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包括部分已獲註冊的商標,也被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大陸律師指出,此類「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的情形,在商標行政中「並不常見」。而此次已註冊商標的無效宣告,彰顯大陸官方對惡意將公眾人物搶註為商標的零容忍態度。

澎湃新聞報導,截至2022年2月8日,中國商標局官網共有29件「谷愛凌」商標申請。其中11件「谷愛凌」商標此前已獲得註冊。

在2019年6月7日大量報導谷愛凌入籍中國、有望挑戰冬奧金牌幾日之後,陸續有人申請「谷愛凌」商標。其中「張帥」於2019年6月10日在13個商品和服務類別上申請了「谷愛凌」商標,隨後11個「谷愛凌」商標獲得註冊。

對此,多名智慧財產權專家認為,這是一種明顯惡意的商標搶註行為。江蘇簡文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智慶分析,若這11件「谷愛凌」商標推向市場,將會造成很不良的社會影響。因為消費者很可能誤認,出於對谷愛凌的熱愛、認可,而誤購「谷愛凌」牌商品或服務,實際上該商品或服務根本與谷愛凌無關,也沒有得到其本人授權。

趙智慶表示,根據大陸《商標法》,已註冊商標「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品質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或是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商標局可以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也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2月14日,大陸知識產權局發布《關於依法打擊惡意搶註「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冊的通告》,對張帥已註冊的11個「谷愛凌」商標宣告「無效」。

國知局表示,將不斷強化對包括冬奧吉祥物、運動選手姓名在內的奧運熱詞進行嚴格保護,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搶註商標、圖謀不當利益的申請人、及其委託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嚴肅處理。此次包括「谷愛凌」在內的43件已註冊商標,知識產權局仍「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趙智慶介紹,大陸《商標法》規定,「商標局可以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法律邏輯為授權予該項權利的行政機關,同樣有權力剝奪該項權利。」實際上,已經核准註冊的商標,如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絕對理由」,有兩種途徑可宣告無效:一是由知識產權局主動宣告,二是由其他單位或個人申請該商標無效。

大陸《商標法》也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是不予商標註冊的「相對理由」。「在先權利」包括姓名權。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因此,谷愛凌或其他奧運選手本人也可以依據「相對理由」,以姓名權為在先權利為由請求宣告無效。

趙智慶指出,無論是谷愛凌本人或是社會公眾,以「絕對理由」或是「相對理由」對於惡意商標註冊行為予以無效宣告,均要經過較複雜的法律程序。不僅耗時長,申請人也增加了委託專業代理機構或律師費用。實際上,權利人提出商標無效的難度,遠遠超過搶註的難度和成本,並導致大量的惡意搶註行為的存在。

趙智慶強調,公權力不能隨意使用,當商標搶註行為同時損害公眾利益和個人利益,並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時,公權力主動介入,不但是解決問題的最佳策略,最大限度縮減將負面影響到最小,同時也顯示對該類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對打擊商標搶註具積極意義。

#商標 #谷愛凌 #無效 #宣告無效 #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