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教育系副教授鄭同僚在公眾政策參與平台上發起「全年禁捕抱卵母蟹」,七天內就有超過5000人參與連署,漁業署今天召開第2次會議,並達成初步結論包括從現行的8月16日至12月15日禁捕抱卵母蟹延長至8月1日至12月31日禁止捕撈抱卵母蟹、殼寬也再多1公分限制,但漁民對此則對禁漁期延長仍有疑慮,認為恐怕影響生計。
初步結論包括把抱卵母蟹禁漁期延長外,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及善泳蟳等採捕殼寬再增加1公分,並且全年禁止販售不符殼寛的蟳蟹,而抱卵母蟹禁漁期間也禁止販售。
依照農委會水產試驗所調查指出,現行全年度抱卵母蟹漁獲量占漁獲量達28.1%,現行禁漁期間(8月16日至11月15日)捕獲抱卵母蟹占漁獲量約10.2%、占全年抱卵母蟹約達36.4%,而延長至8月1日至12月31日後,全年占比將超過60%;水試所組長葉信明說,抱卵母蟹占所有漁獲量近3成,全年禁補可能會降低1/3的收入,而如果管制到50%的性成熟對漁民衝擊大,除了永續外也要合理利用,才會對漁民及大家能好、也讓人民攝取更多蛋白質。
動社副執行長陳玉敏說,希望可以從現行殼寬8公分提高至10公分,讓更多蟹有性線成熟的機會;中華漁業漁船協會理事長吳兩成說,多1公分已經是很大努力,畢竟在永續之前要讓漁民能夠存活下去,因此不能接受再多殼寛再多2公分。
最後初步結論指出,除了增加抱卵母蟹禁漁期外、殼寛限制、禁止販售外,也要求船長應落實卸魚申報工作,掌握蟳蟹類資源動態,「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納入觀察員,漁業署也將邀集產官學研組成諮詢小組、每半年定期召開滾動式檢討外,也輔導建立生產地友善漁業標章,提升產業形象與價值。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表示,後續將依會議結論程序進行預告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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