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聯合報頭版刊出一則李姓男子道歉啟事,對分手8年的蘇姓前女友致歉,表示自己有6個不該,引發熱議,更釣出包括陶晶瑩在內的公眾人物討論,但有知情人士在臉書社團底下爆料,表示男方是被逼的。
男子在聯合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表示自己對前女友相當抱歉,更提到6個不該,包括「吵架時不接電話讓人找不到」、「不該用報警方式處理感情事」、「不該在分手後為了買狗飼料,單獨載女同事去大賣場」、「不該置之不理和同事尾牙唱歌,讓同事傳來買春訊息」、「交往期間不該在下班時間和女同事聊天,找以前的女性朋友」,對浪費女友8年時光感到抱歉。
消息被轉分享到《爆廢公社》後,網友議論紛紛,但一名自稱是男方同事兼好友的人爆料,指出女方奪命連環CALL,不斷騷擾男方,弄到全公司都知道,更擅闖辦公室大鬧,才會報警處理。至於女同事部分更是子虛烏有,該友人指出,男方找女同事都是談公事,去好市多也是單純女方有會員卡,且對方早已死會。友人痛批「我才好奇他為什麼可以忍受這種恐怖女人8年」,更指出男方是受女方威脅才刊登,形成羅生門。
其中《DJ金寶》分享後,也疑似釣出女當事人私訊留言,表示希望不希望自己身分曝光,越演越烈,造成更大傷害,請求撤下貼文,但無法確定是否就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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