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段,及提供飲酒場所加強臨檢。(民眾提供/盧金足台中傳真)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段,及提供飲酒場所加強臨檢。(民眾提供/盧金足台中傳真)

盧金足/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警政署規畫全國性同步取締酒駕勤務時,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路段及提供飲酒場所加強臨檢,該分局副分局長陳國源親自帶隊到轄內KTV等易飲酒處所進行宣導,呼籲民眾遵照「酒前、酒後、宿醉不開車」原則,避免酒後駕車。

警方向店家宣導、約制,提供台中市代駕服務車行名冊,若有顧客飲酒後欲駕車上路,務必攔阻並幫忙代叫計程車,落實提醒顧客「代客駕車」、「代客叫車」、「指定駕駛」三管齊下。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分局長蔡元戎表示,防堵酒駕有二法,警方嚴格臨檢取締與斷源防制,警方深入店家擴大宣導

,主要目的就是要全民動員,事先預防酒駕行為,讓酒後的民眾無法駕車,徹底根絕酒駕的惡習。

今年1月底已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加重酒駕罰則,包括同車乘客「連坐罰」、強制配備酒精鎖、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新制,預定31日起正式實施。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表示,今年1月1日至3月30日止,共計取締176件酒後駕車,其中包括違反公共危險罪87件,警方將保持酒駕零容忍之決心,守護市民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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