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加嚴新制31日上路,即日起首批被抓到的酒駕累犯,在一個月後收到裁決處分確定書,將成為首批被完整公布姓名、照片、違規事實的對象。台南市交通局在這一個月的空窗期間,依據「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持續公布去識別化的重大酒駕事件資訊,目前已累積公布18件。
酒駕累犯將被公布個資即日起上路,但遭取締的嫌犯資料,需經裁決處分確定,執行機關才得以公布,這段期間約有一個月的空窗期。
台南市今年初自訂「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做為重大酒駕事件的懲戒,2日至今已公布18人去識別化個資,其中16人為酒駕累犯,2人為酒駕肇事逃逸。分析以男騎士居多,取締件數最多為中西區與新營區,發生時間多在凌晨4至6時與下午4至6時。
台南市交通局表示,在加嚴新制上路後,並非取締後隨即公布當事人完整資料,而是當事人收到裁決處分確定才公布,這段時間,仍以去識別化的方式公布處理。
台南市交通局解釋,新制定義的酒駕累犯,為2019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第2次違規,在3月31日後遭裁處確定,就會被公布姓名、照片與違規事實。
台南市自訂的作業原則中,除酒駕累犯,包括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等4類重大酒駕事件,都仍可公布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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