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40多歲熟女在男友家喝醉,竟接連與男友和男友身障的兒子發生性關係,後來下體不適就醫,被醫生懷疑遭父子聯手性侵案報警。男友到案後供稱,雙方是合意性交,其子也說是阿姨主動挑逗他發生性行為,熟女還不願提告。台北地檢署日前因缺乏證據將父子不起訴,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遭駁回,全案確定。

去年熟女跑到醫院就醫,表示自己下體不適,言談中向醫生透露,前晚跟男友家人吃飯、喝酒,酒醉後先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後來男友完事入睡,男友20多歲身障的兒子竟爬上床也跟她發生性關係,造成她下體不適。

醫生懷疑熟女性侵逕自報警,將父子兩人送辦,但熟女卻向檢察官表示無意提告。男友供稱,當天2人是喝完酒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男友母親也證稱女方當天沒喝醉,飯後2人還一起聊天。

男友兒子並未否認與熟女發生性關係,但表示是阿姨與爸爸完事後,又來挑逗他,才跟阿姨發生性關係,加上男友兒子曾因車禍須以助行器行走,並領有中重度殘障手冊,檢察官認定他難以壓制脅迫女方發生性關係,依罪嫌不足將父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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