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男驚覺妻暫住娘家返家後,手機都上鎖,質問才知男子「小周」載她到汽車旅館嘿咻,還傳「想要那個,哥來幫你哈哈」等曖昧訊息,怒告「小周」求償。「小周」辯稱是純聊天,法官認定逾越男女分際,判賠20萬元,仍可上訴。因江妻供稱,她多次推開,說「不要」,是被迫發生性關係,法官另告發「小周」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由檢方偵辦。
中市江姓男子在2020年結婚,妻在隔年6月間生子,洪妻9月間回娘家暫住,同月30日返家。江男發現妻的手機改為上鎖,質問竟發現戴了綠帽,男子「小周」與妻嘿咻,還傳曖昧訊息,怒告「小周」侵害配偶權,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堅稱不管判賠多少,捐一半做公益,要讓他付出代價。
江妻說,她大學期間認識「小周」,稱他「哥哥」,兩人沒交往過,她認識老公後,已1、2年沒跟他見面。因「小周」要求她一定要當面還錢,她才邀他到娘家接她回台中,沒想到回到台中,「小周」直接載她去汽車旅館,她沒防備心,被「小周」拉進懷裡,還多次推開說「不要」,自認性行為有點被迫,她在生理期APP於當天畫上愛心,就表示同房過。
「小周」辯稱,他不是第三者,不記得在汽車旅館有無發生性行為,他在Line留言「我也愛你」、「想要那個,哥來幫你哈哈」等語,表達要當她的靠山,想要的話可以找他聊天,並反咬江男偷情、打老婆,並情緒勒索。
「小周」辯稱,不能僅因一兩句話就認定逾越社交分際,否則有違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重視以獨立個體為基礎的性自主決定權。
法官認定「小周」與江妻發生性行為屬實,曖昧留言也是指性行為,逾越社交分際,江男家庭、婚姻權比「小周」的言論自由跟性自主決定權更應受到保護,判「小周」賠償20萬元,且以「小周」可能是在違反江妻意願下發生性交,為求慎重予以告發另涉妨害性自主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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