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母查看14歲女兒平板電腦驚惶不已,在女兒與男網友小王對話紀錄中發現兩人發生過性行為,追查質問後,女兒竟爆曾與多名男網友嘿咻。人母揪出小王及曾猥褻女兒2次的張男怒告,張男坦承各在電影館包廂及飯店房間要求少女幫他手淫打手槍,人母堅不和解。法官依猥褻罪判張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從事水電的張男,在2019年8月底在網路認識少女,她在2006年3月初出生,年僅13歲多。張男在2020年2月28日晚間約少女到中市電影館包廂,對少女上下其手,並要求幫他手淫打手槍,當時少女未滿14歲;同年3月14日晚間,張男約少女到中市某飯店,再度猥褻。
少女母親在同年11月間觀覽女兒的平板電腦,從女兒與男網友小王的網路對話紀錄,竟發現兩人曾發生性行為,她憤怒質問女兒,沒想到,女兒承認,曾與多名男網友嘿咻,人母怒揪小王及張男報警處理,兩人各被依涉妨害性自主案件偵辦。
張男坦承猥褻,但辯稱他並未詢問少女年齡,只知道她可能未滿16歲。偵訊時,少女指認張男無誤,表示願意和解;但人母沒有意願和解,在法官調解程序時,母女都未出庭。
法官以張男坦承犯行、素行良好,並採信他不知少女不滿14歲,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之猥褻罪2罪,判他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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