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夫發現妻子肚皮逐漸隆起,陪同前往婦產科檢查,驚覺已懷孕12週,未料,妻子坦承是因張男出軌才懷孕,還傳訊向對方表示已懷孕,讓他憤而向張男提告求償。新竹地院審結,判張男須賠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於2015年與妻子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2021年10月間因妻子肚皮隆起,他陪同其至婦產科就診,才得知妻子已懷孕12週又2天,但他回推受孕時間覺得不對勁,質問妻子後,妻子才坦承曾於同年7月與張姓男子發生性行為,妻子於同日傳訊給張男,稱「現在我懷孕了。真的。你要怎麼辦。」後因2人均無意生下該胎兒,同日下午即在診所完成人工流產。
人夫控訴,張男的行為已侵害他的配偶權情節重大,行為已經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使他承受精神上的痛苦,依民法提起訴訟,要求張男給付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新竹地院審理時,張男未到場辯論,也無提出書狀聲明,故採信人夫說詞,法官認定張男與人妻發生性行為使懷孕,已違背善良風俗,求償有理,審酌雙方社經地位等一切情狀,判張男須賠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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