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于姓男房仲得知已婚的江姓女同事被「恐怖情人」林姓運將騷擾,他埋伏砍死林男,刑事部分于男遭判刑9年8月定讞,死者妻子提告求償部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賠10萬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賠于男須賠償26萬8203元確定。
2020年4月11日深夜,于男持藍波刀在台北市莒光路砍殺林男18刀,林男送醫搶救近3個月後仍不治身亡。檢警原以為是隨機殺人案,追查後竟發現是預謀殺人。
檢方起訴指出,于男與江姓女同事各有家庭,但關係匪淺,因江女告知遭「恐怖情人」林男騷擾,去年初竟在林男車上裝GPS追蹤器,還開始自主重訓,案發當天在林男住家附近埋伏,見林男現身,隨即衝上去殺人。
于男左手撐傘佯裝路人,右手拿藍波刀朝林的背部刺殺10多刀,凶刀刀刃「卡」在林的左手掌,于隨後被捕;警方偵辦一度以為于男是隨機殺人,後來偵辦發現于的殺人動機與情殺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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