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去年2月在萬華區環河南路與和平西路口實施路檢時,發現洪姓機車騎士神色有異,遂將他攔停,請他靠邊停車受檢,不料,洪男假意配合,卻猛然加速企圖逃逸,造成出手攔阻的黃姓員警右手手腕扭挫傷。警方將洪男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後,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處洪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完成6場次的法治教育課程。
另名彭姓男子遭員警察覺可能酒後駕車,竟心虛開車衝撞保大設在萬大路與富民路口的路檢點後逃逸,經員警追查以妨害公務罪嫌函送,法院日前認為他是酒駕累犯,「為逃避員警攔檢實施酒測,竟蓄意駕車衝撞,率然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施以強暴」,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保大表示,從去年迄今,員警共遇到12起衝撞路檢點案件,其中,以妨害公務執行罪移送有5件,2件已判決確定,不服稽查依法製單舉發的有7件,警方依法實施路檢盤查,是保障社會治安的重要環節,提醒民眾配合,不要以身試法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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