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48歲蔡姓巡佐在休假日小酌,未料他於8月29日下午上班時被同仁發現身上有酒味,警方對他做酒測,呼氣酒測值達0.66毫克。未料他被調到警備隊後,30日上班仍被測出有酒精反應0.21。警方對此不護短,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橋頭地檢署。
蔡姓巡佐從警28年,他過去就被楠梓分局列為酗酒潛在高風險人員,且平日蔡的精神萎靡,工作表現平平。
蔡姓巡佐於8月28日休息日時小酌,但隔天上班身上仍有酒氣。警方發現後對他酒測,雖然蔡男已經開車抵達派出所,但酒駕仍成立。蔡姓巡佐表示,他在前一晚休假在家喝高粱酒,因為隔天下午兩點上班,經過一夜休息,以為酒精已經代謝,所以開車上班。
不過,蔡姓巡佐於30日上班時,警方對他做酒測,仍測出酒精反應0.21毫克。警方認為蔡不思悔改,出事了還喝酒,已經先輔導他回家休養,後續將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對兩次酒駕紀錄記兩大過處分,並報請警察局核處,以維警紀。
警方另經分析評估,認為蔡姓巡佐已不適任警職。蔡已主動提出申請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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