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真的不要上路!金門昨天就有1名50多歲女子騎機車撞上自小客車,自已手腳多處擦傷,作筆錄時還一度心頭不適緊急就醫,酒測值高達0.65MG/L,全案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明,15日13時40分許,林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由金寧鄉埔邊往金城鎮民生路方向行駛,與由陳姓男子駕駛自民生路往埔邊方向行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擦撞。林女手腳多處擦傷,機車車頭和自小客車車側、車窗玻璃均有毀損。
警方現場酒測,林女酒測值高達0.65MG/L,在製作筆錄過程中,還突感胸口不適,由金城消防分隊協助送醫。警方在調查完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檢方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尚在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2022年3月31日施行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警方再次呼籲,駕駛人不可心存僥倖,千萬不要酒醉上路,以免害人也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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