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人妻不滿老公和家中幫忙打掃、煮飯處理家務事的女子大搞婚外情,2人於車上發生25次性行為,聊「鬆鬆讓它爽快」等鹹濕對話,人妻氣得要求小三賠償60萬元,法官認為無證據可顯示男方和小三發生性行為,但2人對話確實破壞人妻的婚姻幸福,故判小三賠償1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台南1名人妻和老公結婚51年,育有3名事業有成的子女,不料自從小三認識老公後,2人就常常開車出遊,小三明知老公為已婚之人,卻從110年10月到110年12月間和老公在車上發生25次性行為,行車紀錄器還錄下2人於車上以「弟弟」、「妹妹」互稱男女性器官之對話,人妻氣得怒告小三侵害配偶權,要求小三賠償60萬元。

小三辯稱,她是到男方家中做家務事,幫忙煮飯及居家照護等事,男方也多次開車載她採買食材,2人都已超60歲且男方也70多歲,社會百態早已司空見慣,在車上聊天取樂是男方主動的,因2人都已都高齡她不會拒絕也不見怪,人妻光憑車上多次露骨煽情隱澀曖昧的對話,就說涉及性交、妨礙家庭之事端,讓她覺得非常冤枉。

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2人於確實於車上聊「鬆鬆讓它爽快」、「你來了弟弟都很高興」、「阿你真的~你真很厲害」等充滿性暗示對話,當時男方正在開車中,從錄音檔僅能聽出2人對話,無法得知是否發生性行為,因此法官認定小三和男方已逾越普通一般人正常社交往來,判小三賠償人妻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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