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吳男與住在員工宿舍的臨時工賴男相處不睦,去年7月間深夜拿鐵條、牛排刀攻擊猛刺上背部,見賴已趴倒,仍持鐵條及刀亂揮,66歲賴背部遭砍一刀深及肺臟,送醫不治。一審依殺人罪判14年6月、褫奪公權5年,目前在二審審理中。才新婚2年的53歲賴妻提起民事求償,法官判賠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268萬餘元,可上訴。
吳男與賴男同住在公司員工宿舍,兩人平日因使用廁所等問題相處不睦,怨懟越積越深,吳還收藏牛排刀防身,去年7月14日深夜11時30分許,見賴坐在宿舍客廳長椅休息,竟持鐵條攻擊他頭、臉及肩部,賴以手揮擋,吳在拿出牛排刀自賴左上背猛刺,再以腳踹,賴已趴在長椅無動靜,吳還拿鐵棍揮打他背部。
林男受業者所託到場察看,發現賴已倒臥不起,吳男持鐵條及刀亂揮攻擊賴,林男急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協助將賴送醫搶救,傷重不治,經循線逮捕逃逸的吳男,查扣凶器。
經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發現,死者主要致死外傷在左上背的銳器傷,傷口深度10.5公分,刺進胸膛、傷及肺臟,造成左側胸腔大量血胸、左肺塌陷而死亡。
一審法官以吳男下手殺意甚堅,依殺人罪判處14年6月,褫奪公權5年。吳男不服上訴二審,審理中。
賴男才結婚2年猝然死亡,53歲賴妻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求償醫療費、喪葬費、扶養金及精神撫慰金共289萬4378元。
68歲賴男已退休多年,擔任支援性的臨時工,撫養義務人有53歲妻子及2名兒子,賴妻已無謀生能力,法官以賴男平均餘命上有17.7年,法官判賠撫養金1254萬餘元,而賴妻結婚才2年,丈夫突遭殺害身亡,心痛及精神所受打擊重大,判賠精神撫慰金120萬元,加上醫療費、喪葬費等共268萬99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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