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彭姓男子今年7月間潛入台中某大學,持水果刀尾隨一名女大生入廁所企圖性侵,女大生遭推倒的過程手指被刀劃傷,彭男還持刀架脖大吼「想跟你做愛」,後女大生趁隙逃脫向老師求救,全案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結,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罪,處彭男4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彭姓男子今年7月間前往台中某大學散步,見人煙稀少適合犯案,遂於同日晚間持水果刀再度返回校園物色作案目標,彭男當時見一名女大生A獨自走入廁所,隨即尾隨入內並將A推倒在地,A女抵抗過程中手指遭水果刀切傷。

彭男見A女受傷,便手持刀強勒A女頸部,並將其拖到廁所內上鎖,期間還搓A女胸部,大吼「想跟妳做愛、想操妳」等語,後彭男擔心事跡敗露外出查看,A女見狀將門上鎖並趁隙脫逃向師長呼救,彭男則變裝逃離現場,16分鐘後再度返回原處檢查是否留下證據後又離去。同日晚間警方查出彭男涉案,彭男自知難逃法網,於隔日凌晨自行赴警局投案,全案經由檢方偵結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彭男律師替其辯護,稱彭男自小家境清苦,由外婆獨立扶養長大,因受網路詐騙積欠大筆債務,才一時失慮犯案等。但法官認為,彭男犯案計畫縝密,還前往供學生學習、一般民眾散步的校園挑落單女子犯案,其犯行惡性與危害程度嚴重,難認有任何憐憫情形。

法官認定,彭男僅為了個人慾望在校園內對落單女子強制性交未遂,不僅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也嚴重危害校園安全,考量彭男認罪,但被害人心情仍無法平復等,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10月,沒收扣案的變裝衣物與凶器等。可上訴。

#台中 #大學 #性侵 #隨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