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8歲林姓男子月前將業主修繕房屋的廢棄物,載往南投縣埔里山區丟棄,慘遭當地地主提告,警方及南投縣環保局獲報從廢棄物中抽絲剝繭,鎖定林姓男子涉有重嫌,日前傳喚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埔里鎮民眾10月5日報案指出,他家位於桃米坑山區的土地上,遭人亂傾倒垃圾,警方獲報知南投縣環保局人員到場會勘,於現場廢棄物中發現有銀行帳單、郵件等資料,循線訪視相關人員,輔以監視器清查可疑車輛,鎖定林姓男子涉有重嫌。
林姓男子到案表示,月前潭子區住戶修繕房屋,將整修後廢棄物交由他負責清理及載運,他便宜行事將一車約2、3噸的廢棄物載往南投縣埔里鎮山區傾倒。
警方發現林姓男子並非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也未依定規定處理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委託業者清運垃圾時,應了解業者是否具合格清運資格;若民眾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打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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