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未依政黨法轉型為政黨,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婦聯會勝訴,撤銷內政部處分和訴願決定,對此,婦聯會表示,法官對於憲法保障的人民權益均能堅持捍衛,不為勢劫,不受政治干預,深為感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繼10月27日宣判撤銷內政部對婦聯會限期修章處分後,今另一庭對內政部廢止婦聯會立案並命解散清算案,亦作出判決,將行政訴願及原處分均撤銷。
婦聯會表示,本次判決除確認人民的結社自由及表現自由應受憲法保障的原則外,更以明確的體系解釋處理了不同法律中間的扞格,充分發揮行政法院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之合法行使,增進司法功能的宗旨。
婦聯會指出,行政訴訟是人民扭轉政府以行政命令逼迫的唯一途徑,而行政法院的法官則是人民權益受損時唯一的仲裁者。唯有公正、勇於擔當的行政法院法官,人民的權益才有受公平合法保障的希望。
婦聯會強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兩個庭,對於政黨法過當戕害「非以參選為目的之政治團體」的看法類相一致,應引為司法典範;且兩庭法官對於憲法保障的人民權益均能堅持捍衛,不為勢劫,不受政治干預,令人深為感佩。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