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區邱姓里長候選人遭人檢舉,透過樁腳李姓男子以每票1000元或送茶葉方式買票,高雄地檢署17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2人提起公訴;收賄的選民因交出現金和茶葉,獲緩起訴處分。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傑、張貽琮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及地檢署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專責隊偵辦此案。
檢警調查出,今年8月,邱男委託李男,以每票1000元的代價向選民賄選。10月下旬時邱男又遭人檢舉,直接送茶葉給選民尋求支持。
面對調查,收賄的選民交出現金、茶葉,邱男當庭坦承行賄,檢方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起訴2人,高雄地院考量2人承認行賄,裁定無保請回。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