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妻小芳(化名)在某大學在職專班修文教事業經營碩士,沒想到在每周討論論文時竟與指導教授發生婚外情,小芳曾傳訊息希望2人常常見面,但對方說妻子臨時有約「每一週都能滿足你,就一週不行」,小芳丈夫後來發現種種訊息崩潰提告,法官判該教授需賠15萬。
人夫主張向小王求償100萬;小王則說男子提出的LINE對話是趁小芳睡著時偷截取手機畫面,應無證據能力,且他是小芳念文教事業經營碩士在職學程班的指導教授,小芳希望他每周固定討論論文撰寫進度,2人才每周見面,且所有愛意文字都是小芳所傳,雙方從未單獨出遊,不認為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小芳與男子的對話,小芳說「你還是按你自己排定計畫走,彷彿我不存在。感情是兩情相悅,不是用乞討的」,男子則說他的妻子臨時和他約時間「我很努力在安排」、「我為了週一和週二的事情跟我老婆吵架你知道嗎」、「你說你能體諒我,我也努力做」、「每一週都能滿足你,就一週不行」。
男子還說「昔日的好都是垃圾,我就是拉基,不如你的意就被講成負心漢」,小芳回應「是真的很愛你」但法官認為,如果只是安排論文討論時間,又怎會討論出醋意,更有「負心漢」、「分手」的言論,曖昧的言論也有違社會通念,造成女學生丈夫的痛苦,教授賠償15萬元適當,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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