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表示,費城民事訴訟法院(Court of Common Pleas)的陪審團,日前決定三菱要支付這名58歲的男性車主Francis Amagasu以及其妻子9.77億美元。其中,約1.77億美元是補償性損害賠償金,8億美元則是做為懲罰性賠償之用。
事情發生在2017年11月11日的賓州,當時駕駛一輛1992年三菱3000 GT雙門跑車的Amagasu,途中為了閃避另輛車而發生此車禍。Amagasu雖有繫安全帶,事後雖存活下來,但四肢已癱瘓。
這名原告指控,三菱汽車安全帶的設計有瑕疵,因為3000 GT在撞擊過程中,安全帶不但沒拉住自己的身體,反而還鬆開了4英寸,約10公分左右,導致頭部撞到車頂。Amagasu還說,三菱汽車沒有進行車輛翻滾測試,是很莽撞的一種行為。
參與這次審判的陪審員,在10月20日開始了解證據資料,7天之後先有了簡短的決議共識,然後做出上述判決。但是三菱汽車並不能接受,表示對這項判決感到失望,且打算還要上訴。
三菱汽車北美分公司指出,將近10億美元的賠償金真的多到太誇張,在上訴時,也會解決重大合法性與具證據性的問題。三菱汽車所生產的汽車,一直是馬路上最安全的車輛之一,從贏得多項安全獎項就可證明所言不假。
律師事務所Farrar & Ball認為,就算上訴應該還是會維持原判,因為Amagasu受傷情況非常嚴重。此外,懲罰性損害賠償金與補償性兩者之間的比例,也符合美國最高法院的原則。
不過,三菱汽車在日本股市的股價卻不為所動,1日盤中一度大漲3.15%,今年迄今,漲幅在3.25%左右。另外,三菱汽車在中國大陸的銷售量卻遇到瓶頸,10月底曾宣布,將結束在大陸的車輛生產作業,然後把資源移向東南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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