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海軍未婚董姓女少校,2022年11月與海軍陳姓中校在外與友聚餐後,因男方酒醉,由女方攙扶返回海軍司令部北海樓寢室後共處一晚,隔日值日官發現疑似陪同人員身分不明而詢問陳員,陳擔心事情爆發,吩咐董女換上自己軍裝後搭乘座車離開營區返回國防部上班。軍方查出後移送憲兵隊偵辦,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2人觸犯《三軍刑法》的冒用軍人服飾罪,考量已辦退伍的2人都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
根據調查,海軍司令部陳姓中校督察官與國防部作計室董姓少校作戰官,於2022年11月4日晚間與友人餐敘,因陳男醉倒,由董女陪同陳男搭車返回海軍司令部。
據了解,陳男因無法行走,董女在側門衛兵同意下,攙扶陳男進入司令部北海樓軍官寢室,但哨兵下哨交接班時,因未見到董女離開,因此向值日官上報。
值日官在上午打電話詢問陳男陪同進入營區人員身分,以及為何未離開原因?陳男擔心與董女共處一室會曝光,吩咐董女穿軍便服,由陳男陪同搭採買車離開營區。
事後此事遭到內部人員舉發,並向媒體爆料,海軍司令部隨後將送交憲兵隊調查並移送法辦。不過2名軍官在2022年12月就辦理退伍。檢察官偵查後,依《陸海空軍刑法》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罪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陳男要支付國庫7500元,董女則支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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