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透過應女向柯市府一再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 聲押禁見沈慶京獲准,律師以沈慶京年邁、健康不佳,沒 有逃亡及串證可能性等理由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6日)下午駁回確定。
高院由審判長許泰誠、陪席法官施育傑、受命法官魏俊明組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沈慶京雖曾戒護就醫,然已返回由看守所病舍繼續治療,尚無罹患重病不能羈押之情形,且抗告無理由,駁回確定。
檢廉懷疑,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行賄應曉薇逾4740萬元,他雖稱純 粹是匯給應女協會的慈善捐款,並非賄款,但應女收款時間與她為京 華城案向台北市政府陳情,送都委會研議等時間相近,涉有對價關係 ,聲押禁見沈。
北院認定沈慶京雖名義上是捐款給應女,但其實是希望透過應的市 議員身分,為京華城陳情或以市議員職務召開各協調會等手段,拿到 之前市政府否准的容積率,是賄款而非捐款。
而沈在8月28日檢廉執行搜索,從住家安全門要離開住家,遭廉政 官阻止才接受現場搜索,沈有逃亡之虞,及滅證、串證之虞,裁定羈 押禁見。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