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州鄉57歲鄭姓男子累計11次酒駕,2020年5月13日又在田中鎮酒駕騎車,且是5年內3度酒駕,被彰化監理站重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但鄭男不繳納罰鍰,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查封,前往住家貼封條,鄭男才緊急將罰款繳清。
彰化分署表示,鄭男有多次不能安全駕駛的刑案前科,因多次酒駕入監服刑,曾假釋出獄後又酒駕,遭撤銷假釋。對於要繳納的罰款則持續擺爛,置之不理。
彰化分署調查發現,鄭男名下在彰化縣溪州鄉及二水鄉有土地及建物各1筆,其中位處溪州鄉的房地為鄭男的住家,先將其名下的房地辦理查封登記,限制鄭男移轉處分,以避免脫產,並派員會同地政人員至建物現場張貼封條進行指界、測量程序。
鄭男在監獄服刑中,曾透過家人於2021年9月間向彰化分署傳達願意每月繳納5000元,但鄭男11月底出監後並未按月繳納。
彰化分署表示,為遏止鄭男反覆酒駕的惡行,督促鄭男正視酒駕應負的法律責任,並應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持續進行不動產拍賣的相關調查及鑑價程序,展現強力執法的決心。
「今年終於可以過個無債年了」,彰化分署也藉由鄭男家人勸他不要再喝酒騎車,並盡速繳清罰鍰,以免住家遭強制拍賣,因小失大,得不償失,鄭男終於在去年11月間全額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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