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人球星詹姆斯(LeBron James)的刺青官司終於結束了,這個小小的案件居然纏訟4年了,詹姆斯當時在法庭上說:「我的刺青屬於我身體一部分,我有權利支配我自己的外觀。」法官本周日撤銷了此案,由詹姆斯一方勝利。
詹姆斯身上有很多刺青,他在電玩遊戲「NBA 2K」系列裡的人物模組當然也把刺青照搬過去,結果刺青公司Solid Oak Sketches在2016年提告,要求遊戲公司Take-Two支付使用費,詹姆斯因此也要出庭。
法官Laura Swain實際檢查了遊戲,她指出詹姆斯的刺青只占了整個遊戲資料的0.000286%~0.000431%,而且大部分都是模糊不清或是被其他球員遮住。法官還說,當你給詹姆斯刺青並收費的時候,你就應該知道詹姆斯會出現在公眾場合、電視、網路、廣告、遊戲以及無數的地方。
由於詹姆斯已經授權給NBA和遊戲公司Take-Two,也就不存在侵權的問題。法官還表明此案情節輕微,不應再耗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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