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去年在中山區一間旅行社詢問行程時,面對櫃台小姐,手竟在櫃台下面伸入褲內自慰到射精,遭櫃台小姐報警;該男事後辯罹患思覺失調症,「一發病就會一直犯案」,每天都要吃2顆藥,但法院調查案發前他已長期不服藥,且已有公然裸露生殖器前科,仍不按時吃藥導致再犯,屬自行招致,判拘役25日。
該男去年1月3日到到台北市中山區東南旅行社詢問旅遊行程業務,他坐在1樓櫃台前的椅子上、面向櫃台小姐,但同時裸露並手握生殖器自慰後射精,遭櫃台小姐發現後報警,檢察官偵查後對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該男稱2014年起罹患思覺失調症,常不自覺做出逾矩行為,每天都要吃2顆藥,「我一發病就會一直犯案」。
該男2016年曾因公然裸露生殖器被新北地院判拘役20日,經醫院鑑定,該男在案發之前已長期未服藥,處於病情惡化狀態,但他可預見不服藥將導致再犯罪,仍執意不服藥,有「容任」及「漠然」心態,屬自行招致,因此沒有減、免刑的餘地,對於他說稱會妄想、欠缺辨識能力等說詞均不採信。
判決指出,該男在公共場合暴露、撫摸生殖器,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考量他坦承犯行、有碩士程度學歷證書、自稱從事運輸業,依法判決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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