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方獲報,有人在臉書論壇「恆春半島公共事務論壇」上販售口罩,循線找到住在台北市的尤姓、林姓2名女子後送辦。但台北地檢署調查時,林女辯稱,她是酒店女公關「沒有時間上網賣口罩」,檢察官認為2女沒有囤積、販售事證,將2女不起訴處分。
警方懷疑,住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的林女、尤女,涉嫌於4月18日凌晨2時,在臉書論壇「恆春半島公共事務論壇」PO文「各位要口罩可以私訊我喔」,並提供銀行帳號及連絡電話等。警方循線找到2女,並依法送辦。
不過,2女到案後都否認犯案,其中尤女說,她臉書帳號很久沒用了,有朋友告訴她,她臉書帳號在賣口罩,她懷疑被盜用。林女則稱,她是酒店女公關,「我沒有時間上網賣口罩」。
檢方認為,警方並未查獲尤女、林女囤積、販售事證,2女罪證不足,均予不起訴處分。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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