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萊豬進口議題延燒,明年元月開始衛福部將強制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確保產地資訊公開透明,衛福部也選擇嘉縣作為示範地點,15日舉辦嘉安心-肉品原產地標示試辦記者會,衛福部長陳時中前往視察時指出,標示的另一層意義是業者對自己的產品有信心,包括豬油、豬肉、肉鬆都需清楚標示。
記者會以中式傳統喜餅做標示示範,提供民眾如何清楚辨識豬肉(含豬油)原產地標示。陳時中指出,食品業者願意標示清楚就代表對自己的食材有信心,人民更安心,從標示到生產履歷,未來食安會更好,另,未來市場上的萊豬都是安全容許量下,消費者若有喜好能依標示自行做選擇,台灣人吃台灣豬是天經地義的事。
縣長翁章梁說,無論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都做清楚的標示,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務必誠實標示販售食品相關資訊,地方政府會加強稽查,好好把關。
衛生局指出,未依規定標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者,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者,可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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