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港星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一狀告上法院欲追討2.5億元的佣金,天價的金額在當時引發軒然大波,周星馳更是親自出庭。周星馳和于文鳳兩人交往13年,期間于文鳳的身分除了是女友,更是「投資顧問」,雙方曾口頭協議分紅為10%;2012年兩人分手時,于文鳳便開始追討高達2.5億的佣金。
于文鳳聲稱兩人相戀期間,曾就周星馳作出的多個物業及股票投資,並指周星馳承諾給她10%分紅,故多年來一直追討此筆款項;周星馳則強調由於兩人當時是戀人關係,有關「佣金」一說是甜蜜情話,並強調此為饋贈,無法律效力外,更直言于文鳳當年收2萬(港元)月薪出於自願,自己並沒有強迫她。
這場打了將近快10年的世紀官司,終於有了結果。于文鳳向周星馳追討佣金一案,經高等法院法官裁定于文鳳一方敗訴,不僅駁回其上訴申請,于文鳳還須支付全部訟費。
而周星馳代表律師也表示,周星馳作為此案被告,一直以來都處於被動的角色,當事人(周星馳)希望經過此次判決之後,整件事就此畫上句號。此次雙方律師費至少花費1800萬港元,再加上事前的資料準備等等,總費用相當可觀。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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