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女星陳喬恩近年把演藝重心轉移大陸,和小9歲大馬富二代男友曾偉昌(Alan)也感情甜蜜,可以說是事業愛情兩得意,日前她和男友在路上撿到1千元,立刻發揮愛心透露會將錢捐給流浪動物協會,然而這卻恐犯侵占遺失物罪,今日經紀人也連忙出面滅火。
陳喬恩和曾偉昌2日看完演唱會在回家途中撿到1千元,曾偉昌立刻錄下全程發限時動態並表示「Who is Lucky Girl」(誰是這位幸運女孩),而陳喬恩也開心透露,會將錢捐去幫助流浪動物,「我們會去做善事,迴向給掉錢的人」,然而此舉卻很可能會犯了侵占遺失物罪。
根據法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陳喬恩未經過失主同意就將錢捐出去恐會觸法,對此,她的經紀人也回應,陳喬恩是出於善意,再加上不知道有這條法律。
經紀人指出,陳喬恩原本就有捐款給流浪動物相關機構的習慣,本來想說撿到1千元可以幫狗狗加菜,沒想到竟會觸法,陳喬恩收工後也會將這些錢交給附近警局,並拍片說明自己做了錯誤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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