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綠能運具,台北市政府環保局4日公布「110-112年電動機車補助計畫」,恢復對台北市民購買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每年預計投入約1.56億元補助汰購或新購電動機車,結合中央(環保署、經濟部)補助後,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獲1.1萬元補助,汰舊換新方式購車最高可獲1.9萬元補助。
台北市首開地方政府先例,一口氣公布三年期的補助辦法,有別於過往地方政府補助辦法年年變、看預算吃飯、公布時程拖延等狀況,造成電動機車市場的混亂,影響民眾購車意願。電動機車業者認為,北市府此舉有助電動車銷售穩定與產業的發展,更可望起帶頭效應,讓其他五都與地方縣市政府跟進。
台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SMAT)秘書長郭錦程認為,台北市長柯文哲多次強調,未來將在台北市大力推廣電動公車與電動機車,顯示柯市長瞭解到「運具電動化」已經是全球的潮流與趨勢,台北市急起直追,這將是台北市民之福。
郭錦程表示,非常感謝台北市在六都中拔得頭籌,率先宣布台北市民直接新購電動機車將享有4,000元的補助,汰購電動機車的台北市民更可以取得9,000元的補助。也就是說台北市民新購電動機車共可享有1.1萬元補助,汰購電動機車共可取得1.9萬元補助,讓台北市民可以趁農曆年前安心選購,不必因為擔心補助金額而猶豫不決。
北市政府表示,因應2050年全球淨零排碳及運具電動化潮流,加速減碳及持續改善空氣品質,並以2030年PM2.5達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值10μg/m3為目標,環保局公告「110-112年電動機車補助計畫」,每年預計投入約1.56億元補助汰購或新購電動機車,盼藉此淘汰老舊機車及加速運具新能源化,期能促成民國112年電動機車占比達12%以上,119年占比達30%以上。
北市府指出,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新購或汰購還可再額外加碼1萬元補助,總計三年共將提供7.95萬輛電動機車補助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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