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疫情強化三級警戒,外出應全程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再勸導直接開罰,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得處以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台中市警第五分局於29日2度查獲同1名外籍男子,未戴口罩在外遊蕩,屢勸不聽,連開2張告發單,函送衛生局依法裁罰,避免社區防疫破口。
台中市警第五分局指出,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員警於29日凌晨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有外籍男子未戴口罩在北屯區文心路與崇德路口遊蕩,警方抵達後告知台灣本土疫情升溫,外出應全程配戴口罩,然而該名35歲外籍男子情緒激動表示戴口罩無法呼吸等語拒戴口罩,且態度強硬拒絕接受警方盤查身分,遭警員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
警方指出,當時該名外籍男子先是在戶外被警方查獲沒戴口罩開罰,3小時後又被警方看到外籍男又沒戴口罩在崇德路上散步抽菸,並不斷表示COVID-19不是真的等語,這次警方除苦口婆心的勸導外,依法還是開出第2張告發單,希望他體悟台灣防疫相當嚴謹。
員警也對外籍男子勸說,在台灣疫情嚴峻期間當下,大家防疫不分國籍、做好做滿,戴上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吧。
第五分局分局長林沐弘表示,現臺灣面對疫情各方面不容輕忽,防疫規定不分國籍皆應遵守,民眾外出就必須全程配戴口罩,且要將口罩戴好、戴滿,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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