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1名人妻小芳(化名)去年因買了百萬名車,加入車友群組後與1名車友發生婚外情,2人經常互傳鹹濕訊息,甚至直接在外約會,小芳丈夫之後搜集2人的對話截圖憤怒提告;不過該小王質疑對話截圖從何而來,後來得知竟是他的前妻幫忙翻拍對話傳給小芳丈夫,法官則認定其證據有效,判小王須賠償25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在去年因買了名車、加入車友群組後,竟與群組中1名男子逐漸發展出婚外情,不但經常用視訊聊天,聊天更有許多鹹濕、曖昧內容,小芳曾說「這個手機指紋感應蠻靈的,我一摸它就打開了」,小王回覆「你一摸我也開了」,她則繼續說「你還沒摸就開了」等內容,全被小芳丈夫出示截圖訊息提告。

小芳丈夫指控,小芳與小王今年西洋情人節在外約會,他質問妻子後,對方直接承認外遇,他之後苦勸對方回歸家庭,沒想到日後他仍發現對方2人仍有聯繫,進而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不過小王反過來質疑他為何有訊息截圖,還來才得知是小王的前妻趁機翻拍ipad訊息畫面給小芳丈夫,認為小芳丈夫刻意慫恿對方,該證據取得不具正當性。

不過小芳丈夫解釋,是小王前妻主動將翻拍照片傳給他,並未教唆;法官認為,小王並未舉證教唆犯行,且該原配為了防衛配偶權所為,並非以脅迫方式取得證物,因此訊息照片為有效證據,並依此證據判斷小王確實與小芳發生關係,已侵犯原配配偶權,判他須賠償25萬,全案可上訴。

#小芳 #小王 #提告 #證據 #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