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理由指出,上述5位徵求人之委託書中「對各項議案之意見欄位」,屬徵求人對於系爭股東會提出議案意見,故菱光所稱委託書有虛偽情事,尚有疑問;且菱光未舉證釋明如不准許其聲請,將對菱光造成無法彌補損害,或對東元經營治理或全體股東造成無法回復損害或有何急迫危險,未完足釋明保全必要性;法院綜合上情,認定菱光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

東元表示,菱光濫行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以顯無理由的主張,意圖阻撓東元股東常會進行,妨害股東自由投票意志行使,深表遺憾。商業法院並指出,菱光將來如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可否勝訴,仍有疑問。因此,東元股東常會仍將於23日正常舉行,股東權益受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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