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本案人夫意外發現自己的老婆與同事小王,自2020年5月起透過LINE互傳私密自拍照給對方,其中還包含許多鹹濕的話語,像是「這屁股是我要摸的」、「可以給我看多一點的屁股ㄇ」、「能去我早就弄倒你了」、「妳想看ㄐㄐ照啊?」「好想拉吉(舌吻)妳」等,讓人夫心碎不已,痛批小王的行為撼動了他的家庭生活,導致夫妻關係瀕臨破裂,所以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小王供稱,他與人妻高中時曾短暫交往,2012年到2014年間又再次成為男女朋友,後又因故分手,至今雙方分手多年,只是普通朋友,因此嚴正否認對話男主角是自己。另外小王也強調,就算有些言語較露骨挑逗,也無法認定對話雙方間有感情愛意,只是出於朋友間玩笑、嘴砲的詞彙罷了,根本沒侵害到人夫權益。最後,小王更反咬人夫,在未經過人妻的同意下取得對話記錄,有妨害秘密之嫌,不可以此作為證據使用。
但新竹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小王說詞,看到他傳送「又要硬了」、「妳這性感小賊」、「我愛妳啊」等話語,人妻回傳「雞雞好忙碌呀」等言詞,外遇事實擺明就在眼前,因此判其應賠償人夫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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