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張姓專員,為了籌措父親的醫療費用,及其子因交通事故衍生之賠償費用,竟盜領急難救助金1萬8000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考量張男犯後坦承犯行,偵查中繳交全部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明知急難救助金無論由榮民、榮(遺)眷本人申請或由榮民服務處人員協助請領,均需實際訪查後始得發放,但他為籌措父親醫療費用等,竟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私文書。

傅姓等榮民、遺眷共6人並未提出急難救助金之申請,張男也沒有實際訪視該等榮民、遺眷,他未經對方同意,卻領走這6人共1萬8000元的急難求助金,廉政署接獲檢舉後,經調查後他移送法辦。

#急難救助金 #籌措 #父親 #退輔會 #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