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賴姓老翁祭拜除焚燒炷香外,偏愛再點檀香薰香,他今年3月底在客廳點香放在檀香粉即離開,豈料,檀香粉過量引燃起火延燒,波及家具及多處牆面嚴重剝落;老翁4月間改到頂樓露台拜,又因檀香粉過量再起火延燒,兩度都因鄰居及時發現通報消防隊搶救撲滅。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2度火災都是祭拜疏失引發,依放火燒毀自己所有物罪起訴。
住在台中北區的賴姓老翁平常有回收廢棄家具及木材習慣,平日拜拜除了焚燒炷香,又偏愛點檀香粉薰香。今年3月30日晚間6時許,他在住處客廳以打火機點燃炷香放在檀香粉上,就離開現場到頂樓休息,豈料,檀香粉過量引火,慢慢延燒屋內易燃物,直到隔天凌晨1時許引發火勢,老翁發現澆水企圖滅火,所幸,對面鄰居及時發現通知消防隊到場搶救撲滅。
賴翁住處客廳遭火延燒,門口處及多處水泥剝落、陽台地窗部分燒熔變形、神龕及桌面等家具被燻黑、燒毀,供佛的鍋具有明顯燃燒跡象。
老翁在客廳祭拜有起火的前車之鑑,即改到頂樓拜,他今年4月5日清晨5時40分帶檀香粉到頂樓露台,以打火機點燃炷香,再放在檀香粉上就離開現場,沒想到,又因檀香過量引燃, 8時45分延燒附近推放的木材、腳踏車及彈簧床墊等易燃物品,經鄰居發現通報消防隊到場搶救。
老翁到案時坦稱祭拜引發火災,檢察官以並無縱火證據,且2度火災現場都有焚燒炷香及檀香,認定都是祭拜疏失而導致火災,依放火燒毀自己所有物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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