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鄭姓男子今年5月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外出未佩戴口罩,僅以毛巾遮掩口鼻,員警見狀上前規勸,鄭憤而出言辱罵員警「幹」,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台北地院考量鄭男認罪,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今年5月1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提升為第三級警戒,民眾外出都必須全程配戴口罩。
5月21日下午3時37分,北市警中正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員外出巡邏時,在中華路2段、南海路口發現鄭男沒有配戴口罩,僅以毛巾遮掩口鼻。張姓員警上前規勸並盤查他身分,但鄭不配合,還出言辱罵張員「幹」。
員警聞言將鄭逮捕上銬,並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同時將他沒戴口罩的部分報請衛生局裁罰。
北院審理時,鄭認罪且與張員和解,張員表明不願追究,法官依侮辱公務員罪判鄭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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