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修正「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學校積欠老師薪資不再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次修正根本就是讓私校欠薪正常化,對私校教師的薪資將造成嚴重侵害。
教育部在10月22日修正了「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3點第1項第2款,從原本規定的「學校積欠教師薪資,經本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改為「學校積欠教師薪資,經本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後,仍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亦即私校欠薪還必須有「仍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的條件才會列入「停辦原則」中的「專案輔導學校」。
全教總說,教育部這樣的修訂將使得私校因積欠教師薪資而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的機率大幅降低。對私校經營者來說,積欠教師薪資不再是「紅線」,積欠薪資的情形將更為嚴重,私校教師與學校協商薪資的空間也將大幅刪減,已經嚴重戕害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中「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的精神。
全教總分析,近年來許多私校因為少子化關係,不斷縮減教師的名額和薪資,其中有些私校的財務還算正常,卻仍然以少子化的理由要求老師減薪。最常見的手段就是對所有教師「個別約談」,並軟硬兼施的要求教師同意將學術研究加給打折;大部分教師在面對學校的壓力下同意減薪,但仍有少數教師認為學校財務狀況正常而不同意減薪。
在此情況下,全教總認為,學校對於這少數教師不是逕行減少學術研究費,就是以「薪資尚未談妥」而不發薪水,甚至不發聘書。
全教總表示,「停辦原則」在本次修訂後,積欠教師薪資不再是專案輔導的「紅線」,私校經營者不用再忌憚對少數教師欠薪而變成「專案輔導學校」,未來將更肆無忌憚的對教師進行「個別約談」、逕行減少學術研究加給,這對於私校教師的薪資也將產生重大打擊。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立刻懸崖勒馬,繼續依舊有規定對私校進行監督。全教總也提醒朝野立委應主動關心此一修正,並要求教育部立刻撤回。教育部倘若繼續明著幫私校經營者打壓教師權益,必然將遭到所有教師的唾棄!
教育部回應,原條文可能出現學校遭教育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後,雖立即積極改善,但仍須列為專輔學校之情形。因此進行修正,增列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的條件,以督促學校針對積欠教師薪資情形予以立即積極改善,如學校未積極改善,經審核認定,即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因此,教育部認為,這項修正不會造成學校逕行減少學術研究加給或積欠薪資等情形,且教育部將持續督導學校依教師待遇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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