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卡神楊蕙如及其下線蔡福明有罪的理由,主要是認定Line「高雄組」是以楊女為首的群組,楊由蔡福明招攬人支持或批評特定文章,網軍截圖給蔡後,再向楊女請款後發給網軍,從網路迅速散布、影響、並帶領輿論風向。

北院認定,楊蕙如指示「高雄組」成員,將文章幫高調,使文章引發熱議,造成駐大阪辦事處公務員依法執行之職務及駐大阪辦事處受其指摘,而此言論與文章標題「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關資訊」之內容不同,並非在評論事件。

北院認為楊女及蔡男對駐大阪辦事處公務員依法執行之職務及駐大阪辦事處為侮辱,蔡福明此舉已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的界線,且未見蔡對謠言查證真實情事,蔡及楊女對大阪辦事處有公然侮辱之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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